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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市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发布者:研办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25日 14:58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发现储备年轻干部,现就北京市2023年度定向选调和“优秀管理人才培养计划”(以下简称“优培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调和招聘对象
  面向42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和26所在京“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建设学科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单附后),以及2021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世界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院校(以2022年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为准)学位、最高学历学制1年及以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定向选调职位为北京市有关市级、区级机关和街道乡镇职位,计划选调400名。“优培计划”招聘职位为北京市市属企事业单位职位,计划招聘550名。
  二、选调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四)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五)学习成绩优良,最高学历期间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3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国(境)外高校非北京常住户口留学人员应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等条件要求;
  (六)截至2022年10月,年满18周岁,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具备下述条件之一(京外高校的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具备下述第2项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最高学历期间,获得过校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学生奖学金;
  3.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报考定向选调的人员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条件。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招聘范围内。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或聘用情形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选调和招聘程序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开展,“优培计划”招聘工作结合企事业单位招聘要求参照执行。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优培计划”职位分为Ⅰ、Ⅱ两类,其中Ⅰ类为市级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报考此类职位的考生须参加定向选调笔试;Ⅱ类为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医院、企业岗位,仅报考此类职位的考生不参加定向选调笔试,综合评定要求和选拔流程由招聘单位通过网站发布、电话通知等形式告知考生。留学回国人员组织推荐、资格复审、考察、签约等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主要有以下环节:
  (一)报名推荐
  1.发布公告。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简章。如需咨询报名条件等事宜,请与选调或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可通过简章查询。
  2.网上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均可于 2022年10月27日9:00至2022年10月31日18:00 ,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网址为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或“北京人社”APP“人事人才”栏目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可同时选择1个定向选调生岗位、1个“优培计划”Ⅰ类岗位和1个“优培计划”Ⅱ类岗位,也可仅选择其中1个或2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请于 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1日 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2022年10月27日9:00至2022年10月31日18:00期间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未审查的,考生可联系定向选调或“优培计划”招聘单位,申请改报其他职位;2022年10月31日18:00至2022年11月1日18:00期间,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4.组织推荐。考生填写《北京市选调生推荐表》或《北京市“优秀管理人才培养计划”报考人员推荐表》上交各高校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推荐。各高校党委组织部会同院系党组织在笔试前按照报考人员条件,负责对本校报名的应届毕业生进行报名信息审核,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公章的推荐表由考生在资格复审环节提交至定向选调或“优培计划”招聘单位。
  5.打印准考证。考生审核通过后,可于2022年11月9日9:00至2022年11月13日9:30期间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面试
  6.笔试。报考定向选调生职位或“优培计划”Ⅰ类职位的考生参加统一笔试,仅报考“优培计划”Ⅱ类职位的考生不再安排统一笔试。 笔试计划于2022年11月13日(周日)上午9:00—11:30 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武汉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2022年11月23日后,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打印笔试成绩通知书,作为参加各定向选调或“优培计划”Ⅰ类职位招聘单位面试及调剂的凭证。
  7.资格复审。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Ⅰ类招聘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优培计划”Ⅱ类招聘单位根据自行设定的进面规则,按照定向选调或“优培计划”招聘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拟进入面试人选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审查考生户籍、身份、学历、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选调或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8.确定首批面试人选名单。根据考生资格复审情况确定首批进入面试人选,该名单将于2022年11月26日在报名系统公布。
  9.调剂。资格复审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面试人选比例的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Ⅰ类职位,将进行调剂。调剂职位将于2022年11月26日在报名系统公布,考生可于2022年11月28日9:00至2022年11月29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参加统一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且未进入首批参加面试人选名单的考生可参加调剂。根据调剂报名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职位空缺名额,通知进入调剂范围的考生进行调剂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后在报名系统公布调剂人员名单。
  10.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定向选调面试公告将在报名系统发布,部分选调单位将组织专业能力测试,可通过选调简章进行查看。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定向选调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优培计划”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工作在定向选调面试工作结束后开展,由各招聘单位按照企事业单位招聘要求自行组织,相关公告将在招聘单位网站发布。
  (三)体检考察
  11.确定综合成绩。报考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Ⅰ类招聘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3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50%。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报考“优培计划”Ⅱ类职位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式按照公告要求执行。
  12.体检。定向选调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在北京市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优培计划”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根据聘用要求自行组织。
  13.考察。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高校、档案存管机构了解情况,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表现等情况。
  (四)公示和办理录用手续
  14.公示。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选调或聘用人选,名单在报名系统进行公示,定向选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优培计划”招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15.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无异议的,各定向选调或“优培计划”招聘单位与拟选调或聘用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分别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或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并协助办理户籍迁移等相关手续。
  录用工作结束后,将拿出部分街道乡镇职位开展补录,公告另行发布。
  报考本次定向选调或“优培计划”招聘的人员,也可以参加北京市2023年度公务员招录。考生一经确定招录为定向选调生或“优培计划”人员,其参加北京市2023年度公务员招录程序自动终止。
  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招考咨询详见《北京市2023年度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指南》。
  本次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和有关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开展,将视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工作安排,有关调整公告将在报名系统通知通告栏及时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参加考试人员须及时了解考试当地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并严格遵守提供核酸检测报告、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监测体温等相关疫情防控规定。
  政策咨询电话:010—55568755
  网上报名技术及考务咨询电话:010—12333
附件:1. 42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和26所在京“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建设学科名单
  2.北京市2023年度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简章
  3.北京市2023年度“优培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简章
  4.北京市2023年度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考指南
  5.北京市选调生推荐表
  6.北京市“优秀管理人才培养计划”报考人员推荐表
  7.个人信息表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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